重庆医科大学2017考研调剂信息
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广大考生:
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已经公布,因上线生源较多,部分考生须进行校内调剂,现将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一志愿调剂是指原报考重庆医科大学的考生,需要进行以下类型中一种或几种调剂者:
(一)调剂院系
(二)调剂专业
(三)调剂导师
(四)调剂学位类型
二、调剂要求及原则(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本人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须符合调剂后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及报考条件,否则不能进行调剂。
(二)本院系本专业内优先内部调剂。
(三)考生若符合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线要求,原则上应先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被淘汰后再进行调剂(考生提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除外)。
(四)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跨专业调剂统考科目应相同。
(五)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的考生,初试分数线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分数线的,在轮复试结束后学术学位仍有空缺指标时,可申请调剂到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基础医学(1001)、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107200)专业。具体调剂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六)各专业具体调剂要求
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1、105200)的考生,达到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1、105200)自划线,可优先调剂到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基础医学(1001)、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107200)专业。
2.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1002、1003、1005)的考生不得调剂为相应的专业学位。
3.报考我校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100208)、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1004)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且符合我校2017年相关专业招生条件者可调剂到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107200)。
4.报考我校护理学学术学位(101100)、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00)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且符合我校2017年相关专业招生条件者可调剂到基础医学(1001)、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107200)、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01)。
5.下列专业不接受调剂: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100208)、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1004)、护理学学术学位(101100)、护理学专业学位(105400)、药学学术学位(0780、1007)、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
6.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可互调,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只能由学术学位调剂到专业学位。
7.报考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临床专业。
三、调剂程序:
(一)院系内部调剂
1.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调剂申请表》;
2.调出导师、调入导师签字;
3.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4.将《申请表》原件贴复试袋背面。
(二)跨院系调剂
1.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调剂申请表》;
2.调出导师签字、调出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调入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登记考生信息;
4.调入导师签字;
5.《申请表》复印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6.《申请表》原件贴复试袋背面。
以上步骤缺一不可,否则调剂无效!
一志愿调剂申请表.doc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3.20
重庆医科大学
2017年接受第二志愿考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接受第二志愿考生调剂申请工作于3月21日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 考生志愿报考专业须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 考生初试科目须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 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考生报考资格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4. 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申请调剂专业的我校2017年复试分数线。
5.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2017年复试分数线。
6. 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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