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2020年考研网报公告已公布,文都考研网做如下整理,快随小编来看下吧~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101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报名点的确认工作将于2019年11月5日开始至11月7日结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确认。

请考生注意:,沈阳市今年将协调公安、人社部门核查核验身份证、社保缴存信息。因为确认时间晚于网上报名且关键信息(户籍、社保、学历、头像等)采用电子比对(对接公安、社保数据)加人工审核方式核查,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没有机会参加本年度的研究生初试,也无法退费。请不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务必提前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报考点报名。第二,确认时无法修改考生的网报信息,请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条件及要求

1.符合部、省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我区可接纳的考试方式请见辽宁省招办公告。

2、我区接纳的考生范围包括:

①驻沈高校应届毕业生;

②户籍为沈阳的非应届考生;

③非沈阳户籍,工作单位在沈阳的考生,要求提供截止到确认当天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正式证明(原件要求有二维码和社保专用章);

④全国范围内报考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的应、往届毕业生(不需要社保、户籍证明);

注意:沈阳户籍非应届考生,可以选报除大连、锦州之外,辽宁省内任一城市报考点报名;非沈阳户籍的辽宁考生,应返回原籍报名。

工作(含缴纳沈阳市社保未满三个月的)及户籍均不在沈阳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否则将影响本年度考试。

二、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5日-11月7日。

三、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24-22535363

和平区招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3号。

四、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此,和平区招考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以上是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2020年考研网报公告的详细内容,后续信息的更新,请随时关注文都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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