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浙江农林大学接收2020推免研究生章程已公布,报名申请该校2020推免研究生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以下文都考研带来的内容,按时参加该校2020推免研究生复试。

浙江农林大学接收2020推免研究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总人数50%。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三)所报硕士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

(五)本科在读期间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有较强科研能力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六)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体检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

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研招办。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二)复试

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再次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权 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外语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等四方面。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X%+专业笔试成绩*Y%+综合面试成绩*Z%。复试总成绩加权折合成百分制,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划定。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三)录取

1.录取办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

4.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5.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通讯地址与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邮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申诉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王老师

0571-61080337

学15-610

2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姜老师

吕老师

0571-63742023

学6-503

3

环境与资源学院

郭老师

0571-61067735

学7-503

4

工程学院

姜老师

0571-63740063

学9-315

5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胡老师

0571-63741161

学4-403(3)

6

经济管理学院

付老师

0571-63742967

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7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茶文化学院)

赵老师

0571-63732737

实验大楼523(衣锦校区)

8

动物科技学院

陈老师

0571-63740823

学2120-2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侯老师

0571-63740508

实验大楼705(衣锦校区)

10

艺术设计学院

单老师

0571-61067825

学5-418

11

信息工程学院

童老师

0571-63741870 

学11-315

12

理学院

章老师

0571-63743321

学14-507

五、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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