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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及直博生的办法

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和《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工作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博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专业及名额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我校鼓励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2020年我校可在力学(0801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博士生计划的20%。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申请材料

1.《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申请表》(见附件1)。

2. 2019 年9 月1 日 前的全部课程考试(查)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4.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5.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须由推荐学校审验后提交,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一式两份,A4幅面纸张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

上述材料务必于规定时间( 10月 10日 )前报送或通过特快专递形式寄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申请程序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 10月 10日 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向我校提出申请并邮寄上述证明材料(未邮寄的来校复试时补交)。

2.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来校复试准备工作。

3.推免生统一参加我校复试,具体复试地点及安排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网站通知。

4.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5.待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8万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万元。

(3)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

(4)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2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6000元/年,新生可参评,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参评此项奖学金有加分政策。

(5)专项奖学金。

(6)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无工资收入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

2.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

六、其它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所提供虚假材料,我校不予接收。

2.凡已推荐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或录取资格:

(1)截止于2020年入学前未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纪处分记录。

(3)体检不合格的。

(4)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和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年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

5.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28

学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联系部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二办公楼318室)

联系电话(传真):0471-6578901

邮 编:010051

查询网址:http://yjsch.imut.edu.cn/

附件【附件1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申请表.doc】已下载69次

附件【附件2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已下载430次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办法

章 总 则

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第三条所有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二章 复试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学校的复试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党总支)成员、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书》,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各留存一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如下:

(1)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组织成立本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工作小组,及时公布学院的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信息等,指导各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负责本学院复试组织、成绩报送等工作。

(4)审核本学院各学位点复试小组制定的综合面试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监督本学院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工作。

(5)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和意见。

(6)审核确定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排序。

(7)制定复试纪律、保密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8)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第六条学院组成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复试小组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工作。复试小组至少应有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设记录员1人)。复试小组成员为实名制,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前应制定和了解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现场独立评分,做好面试记录,并形成综合面试意见。

第三章 复试安排

第七条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10月14-18日。

第八条复试地点:由相关学院安排

第四章 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要求

第九条复试形式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第十条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形式:

(1)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

综合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复试工作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综合面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综合面试应包含如下内容:考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情况;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维反映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验(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复试考核均必须在可视频监控的场所进行,综合面试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时间由各学院自定,面试过程须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所有复试过程的纸质材料、视频监控、影像及录音资料须由学院统一留档保存,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年。

第十二条考生需凭二代身份证参加复试。

第五章 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第十三条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第十四条 复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给出评语和分数。

第十五条报送复试结果时间: 10月 19日下午 5:00前。

第十六条研究生招生办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复试排名及录取意见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核准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

(3)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不予录取。

第六章 体检

第十八条体检

(1)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体检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4)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不予录取。

第七章 监督申诉

第十九条复试的监督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第二十条 复试申诉与举报方式

学校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办公楼318室

咨询电话: 0471-6578901

监督申诉电话:0471-6578961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保密纪律。

第二十二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应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进行调整,本办法未尽之处,以教育部或内蒙教育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为准,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2020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情况登记表.doc】已下载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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