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中会对招生规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报名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所以同学们要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篇文章,文都考研为同学们带来的是关于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相应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6.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 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院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参加复试,并接受待录取确认等。

3.报考我院的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4.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过程参考同等学力考生。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院网页(http://www.cirp.org.cn/)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结合我院录取专业实际情况。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和我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再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其他说明

1.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院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不提供历年试题等。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www.cirp.org.cn/

邮政编码:030006

咨询电话:0351-2202330

传 真:0351-2202337

电子邮件:cirpy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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