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成绩查询后,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及时了解院校发布考研复试公告并为后续考研复试做好准备工作。紧抓复试重点,突破复试阻碍,为帮助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2021考研复试公告信息,文都考研小编整理“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 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等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校党委的领导下,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以校长、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纪检监察及决策处置应急突发情况工作。

2.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单位成立由学院/医院院长领导为组长的二级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医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复试录取办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等。

3. 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协调各有关学院(医院)进行专业(临床)综合素质面试、调剂录取等相关工作。对二级单位进行复试纪律培训,对复试过程进行巡查和监督,严格复试管理。

4. 线上复试有关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总责。

5.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各二级复试单位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宣传部牵头负责网络管理,舆情监控;后勤管理处负责参加复试教工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

三、复试分数线划定

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精细分析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统筹考虑,按二级学科,分院系所分专业精准划定我校复试分数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 符合2021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和调剂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4.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均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分数线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 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加试方式参照各学院的复试实施办法。

五、复试时间安排

按照教育部对复试进程的统一部署,采取分专业错峰复试,复试人数较少的专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复试单位上报的复试时间,科学调配,统筹安排,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具体时间安排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给考生。

六、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基于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支持的线上面试形式。面试平台选择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视频会议系统、腾讯视频会议系统系统等其中1-2种,一种为主,一种备用。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设备与复试注意事项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以“告知书”的形式另行通知。

七、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与调剂情况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学院在复试前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政策加分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情况应进行说明。复试名单内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 具体资格审查的方式和时间待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 复试前通过远程面试技术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 入学后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审查《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予以退学处理。

八、复试内容与要求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5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对所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所有专业的考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一起进行,每人约20分钟,具体日期待定,请随时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复试基本要求

2.1 考生端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安静且不会被中途打扰的适宜室内环境,设备(电脑、手机等),具体需要准备的设备和注意事项后续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面试组端以教室多媒体设备为基础搭设,可播放考生端视频投影,现场音视频可采集,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在教室现场分散就坐。

2.2 考生需实名进入测试平台系统,需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

2.3 面试小组考官由至少五位专家组成,其中一位任组长,另设1名助理(秘书),安排1名网络技术员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远程技术等问题。要求面试专家分别独立打分并在打分表上签字。要求留存完整的面试音像及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保存。

2.4 各二级学院复试命 题小组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5 面试小组成员必须接受面试系统使用培训,并进行模拟测试,确保熟悉面试系统的使用方法。

2.6具体面试流程单独制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供考生参考。各二级复试单位会联系考生,请考生配合老师做好提供相关的资料,进行面试系统测试等事宜,各二级复试单位的联系方式待确定后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7学校利用面试系统本身技术支持,并加大人工巡查防范力度,防止替考、助考、缩屏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学校可对作弊考生进行取消复试、取消拟录取及退学等处理。

2.8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复试流程可回溯,各二级复试单位认真做好复试材料归档留存备查。

九、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十、调剂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个别学院或专业有高于此要求的办法以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3. 调入专业与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

4.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相同,相同考试科目说明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5. 可跨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7”或“8”),在满足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前提下,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6. 报考中医临床专业型的考生允许向学术型调剂,学术型考生不能向中医临床专业型调剂。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调剂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及《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 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时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

9.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来自外单位申请调剂的考生,也包括未被我校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申请调剂考生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缺额专业。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多于一个申请专业(即:重复申请)以第 一时间申请的调剂专业为准(注:(1)不同专业代码和同一专业代码不同院系所均视为不同专业。(2)不符合国家与我校调剂条件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计入重复申请的数目内)。

10. 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 长不超过36小时。

11. 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1:1.2-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采取小数点进位制);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12. 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各学院要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3.具体调剂工作办法以我校官网最 新公布为准。

1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1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二)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依据我校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各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每批次调剂开通的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下一批次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站通知。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校复试的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十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和调剂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1.复试结束后分专业(注:不同专业代码和同一专业代码不同院系所均视为不同专业,以下同)按照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并以此为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各专业调剂考生总成绩与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计算,且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在调剂考生总成绩之前,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增加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001)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5名名额。单独排名拟录取。

考生资格:(1)考生一志愿报考21年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001)中医内科学(105701),(2)符合(001)中医内科学(105701)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两者同时满足后,可在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0日中午12:00向一附院提交愿意从事中医急诊临床研究的意向书。提交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0日中午12:00,提交意向书的考生总分从到低分排序,排名前6名的考生可以参与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001)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的复试,第7名以及排名靠后的考生意向无效,还是回到001的中医内科学105701(不限方向)的复试。

注意:(1)如果提交意向书并成功参加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的复试,则不能再参加001的中医内科学105701(不限方向)的复试(2)如果(001)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拟录取名额实际不足5名,则此方向已不再接受调剂,剩余计划直接转入到001的中医内科学105701(不限方向)。

2. 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照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的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后按国家政策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若某些专业经过调剂复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的计划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调整。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总分低于90分)不予录取。

(2)经资格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不予录取;如已被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

(3)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考生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拟录取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招生工作小组予以答复。

十三、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将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5959619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zzbssh@tjutcm.edu.cn

公示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下载:https://yjsy.tjutcm.edu.cn/info/1976/66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