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成绩查询后,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及时了解院校发布考研复试公告并为后续考研复试做好准备工作。紧抓复试重点,突破复试阻碍,为帮助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2021考研复试公告信息,文都考研小编整理“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相关内容。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报考专项计划类别的考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序不分学位类别、院系、专业、方向等),按本年度国家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数(共9人)与参加复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含末位总分相同者)。

2.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艺术学、艺术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26分,风景园林初试成绩总分达到232分,单科成绩均需达到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线。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序不分学位类别、院系、专业、方向等),按本年度国家下达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共2人)与参加复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含末位总分相同者)。

(二)报考非专项计划类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对应学科(专业)的国家线,且初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均达到9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5的比例(以四舍五入法取整后)确定各方向复试名单(含末位总分相同者),报考专项计划类别的考生不占用该类复试名额。

(三)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上述(一)、(二)各项要求的考生应在2021年3月23日12: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学校招生处审核,过期不再受理。审核通过且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新增的方式进入复试名单,具备复试资格,不受上述(一)、(二)已确定的复试比例限制。

二、拟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其中包含9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2名“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保留根据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和复试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3。

未进入我校复试名单且符合调剂政策和要求的考生,预计可于2021年3月22日左右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信息,按要求申请调剂。

四、复试科目及分值

(一)复试科目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2.面试,满分100分;

3.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五、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基本资格

考生复试成绩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具备拟录取基本资格: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专业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

(二)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

录取加权分按百分制计算,以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加权分=初试总分(含加分)÷5×50%+复试成绩加权分,其中:

复试成绩加权分(学术学位)=(面试成绩×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专业笔试成绩×60%)×50%;

复试成绩加权分(专业学位)=(面试成绩×2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专业笔试成绩×70%)×50%。

(三)拟录取

具备拟录取基本资格的考生,按以下办法进行拟录取:

(1)报考专项计划类考生:优先占用所在研究方向的拟招生计划,按录取加权分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排序不分专业类别、院系、专业、方向等)。

(2)报考非专项计划类考生:根据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以录取加权分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末位录取加权分相同的,以复试成绩加权分(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为第二排序,复试专业笔试成绩为第三排序,初试总分为第四排序。排序均指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复试安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在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一)防疫要求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别提醒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务必注意科学防疫,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自身防护,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防疫须知》(附件4),并按要求准备好《健康承诺书》(附件5)及其他相关资料,在首场考试时一并交给监考教师。

(二)缴纳复试费

2021年3月24—26日,考生须通过系统缴纳复试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250元,非同等力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以系统显示缴费金额为准。缴费网址:http://cw.scfai.edu.cn/xysf,登录方式选择“用户名”,登录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000000(6个零)。登录后,在顶部栏选择“其他费用”,再点击“下一步”,根据提示,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支付。除此之外,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开考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3月26日

14:30

同等学力加试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共考3个小时

3月27日

08:30

13:00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两个科目交叉进行

面试

3月28日

08:30

专业笔试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安排以及考试用具将于2021年3月24日在我校招生处官网发布,请各考生注意查看,官网网址(下同):https://www.scfai.edu.cn/zsb/。

复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开学校。考生复试成绩查询、拟录取名单等将及时在我校招生处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生应准备的材料

1.下载打印《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本人亲笔签名后,于3月27日考试时交监考教师。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如初试《准考证》遗失,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s://yz.chsi.com.cn/。

3.考生个人资料(一份)。请考生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封面标注清楚本人姓名、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并在面试时提交所在复试小组查阅,资料提交后不再退还。要求提交的个人资料包括:①个人简历,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工作经历,本科院校,专业背景,本科成绩单,科研创作成果等;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创作)计划,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撰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③考生科研(创作)成果,考生本人的主要科研成果,创作作品(不超过10张图),发表、采用、获奖情况等,如为合作作品或成果,须注明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

七、考试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相关条款节选及司法解释(见附件7),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见附件8)。

2.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严格遵守《四川美术学院关于考场禁带物品的公告》(见附件9)的相关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10),否则,将按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附件11)和《重庆市教育考试条例》(见附件12)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考生可在12:00—12:30用餐。用餐时间可以作答,也可以一边用餐一边作答。用餐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本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在用餐时应当注意保护答卷,因餐饮损坏本人答卷而换卷的,一律不予补时;损坏他人答卷的按故意销毁试卷处理。

4.考试过程中如遇学校提供的考试用具如计算机、照相机等工具出现故障,考生应当即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补时,否则后果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但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如电脑资料未及时保存或作品损坏的,一律不予以补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一)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通知均发布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请广大考生关注。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三)四川美术学院拥有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四川美术学院授 权招生处负责解释。学校招生处电话:023—65921056,邮箱:zs@scfai.edu.cn。

附件:https://www.scfai.edu.cn/zsb/info/1001/2204.htm

附件1: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术学位拟招生计划

附件2: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位拟招生计划

附件3: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附件4: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防疫须知

附件5: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6: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7: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相关条款节选及司法解释

附件8:案例

附件9:四川美术学院关于考场禁带物品的公告

附件10:考场规则

附件1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12:重庆市教育考试条例

四川美术学院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