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成绩查询后,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及时了解院校发布考研复试公告并为后续考研复试做好准备工作。紧抓复试重点,突破复试阻碍,为帮助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2021考研复试公告信息,文都考研小编整理“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内容。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防疫安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1.坚持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利用学校和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调剂录取工作,切实服务水平。

3.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4.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三)坚持科学有效。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针对我校办学特色、本年度复试方式和各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1.坚持科学选拔。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着力提校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导师主体。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地位,落实导师主办责任,其在选拔评价中的责任感,全面复试工作质量。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校招生复试的疫情防控、调剂选拔、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

2.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指导本单位招生复试的疫情防控、调剂选拔、专业考试的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相关成绩上报等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

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课考试、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与名单确定

1.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0分,总分为相应学科(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线下5分;其他学科单科30分,总分为相应学科A类考生国家线线下15分。

2.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其中 040300体育学、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5107美术(美术学院)、135108艺术设计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在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各学院各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130400美术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1.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按上级文件和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的审查材料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及《曲阜师范大学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等。

2.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具体参见我校《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公告》《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曲阜师范大学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等等通知要求。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

满分100分。采用远程口述作答方式,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设计合理的考试试题:增加命 题数量,降低重复抽取概率;设置同一问题的不同问法或考察角度;设计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的开放性试题等。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部分专业的专业基础能力测试采取远程提交答卷、远程创作并邮寄作品或提供创作录像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并于考前在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10分钟,其中采用远程提交答卷或远程创作方式进行的,时长原则上不低于90分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5分钟。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满分100分。采用远程提交答卷的笔试方式。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考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90分钟;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和综合素质考查,采用远程面试方式。

(1)外语听说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查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3)综合面试具体要求

综合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为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测试老师不少于1人,原则上本学科(专业)导师必须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各招生单位应拟定足量、多样的面试试题,并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试题。试题(包括副题)和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按考生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研究生招生单位结合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等材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与面试同步进行的方式。各招生单位党委书记是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相关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疫情防控、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规定,考试中严禁测试教师和工作人员随意进出、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复试质量。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的招生复试系统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条件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

调剂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调剂我校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中的相关规定;

2.前置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 低分数线;

4.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相关招生要求;

5.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详细调剂专业、流程及具体要求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在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说明。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

五、录取

1.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30%;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30%+复试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3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1)我校以下专业按方向排名录取:010100哲学、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00教育学、040200心理学、040300体育学、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60200中国史(历史文化学院)、071000生物学、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400美术学、135107美术(美术学院)、135108艺术设计,其他均按不同招生单位的专业排名录取。

(2)由于非全日制计划单列,所以进入复试的同一专业考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3)为维护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四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三单元考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3.其他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疫情防控

1.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专班,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复试工作会议、材料审核、命 题、网络远程复试、评卷及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均应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特定范围及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细化工作职责。

2.物资保障。学校和招生单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及护目镜、防护服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

3.宣传培训。学校和招生单位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复试考生进行防疫教育宣传,使其熟练掌握防护知识和工作技能。

4.场所消毒。复试工作会议、材料审核、命 题、网络远程复试、评卷及录取等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就餐场所、卫生间、门把手、课桌、橱柜、开关等。每天考试或其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具体操作标准参照《曲阜师范大学校园人群密集场所工作指引》执行。

5.健康防护。复试期间,学校复试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入口处设置检测点,核对身份,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依次开展体温测量。工作场所内,减少工作人员密度,增大人均空间;工作期间开窗通风。工作人员复试期间要做到不聚餐、不聚会,实行“两点”上下班。工作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应急处置。若复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参照《曲阜师范大学教职工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执行。

七、监督和复议

1.落实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是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随机对网络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3.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举报电话: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66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邮箱qfnuyzb01@126.com。

八、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2.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3.考生专业基础测试答卷(评分记录)、综合面试评分记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由招生单位保存三年。

4.按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需将相关音像资料刻盘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