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成绩查询后,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及时了解院校发布考研复试公告并为后续考研复试做好准备工作。紧抓复试重点,突破复试阻碍,为帮助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2021考研复试公告信息,文都考研小编整理“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相关内容。

各位考生:

感谢你对沈阳建筑大学的信任并选择报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基本要求”)、辽宁省招考委《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7号)及《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要求及日程安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将于3月下旬由各学院陆续组织开展,具体复试资格要求及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及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学院网站。

二、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要求

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数量及具体调剂要求将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 公布,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该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学院复试日程安排按期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开展。2021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考核的相关内容将以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

四、网络远程复试准备

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了解网络复试相关要求。请考生参加复试前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沈阳建筑大学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二)及《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 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稳定的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摄像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视频对接,从正面拍摄考生(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用户监控考核环境。双设备音频、视频均会通过复试系统进行备份,学校将随时检查。

考生如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须及时与学院沟通。学校将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六、资格审查材料

我校资格审查工作计划线上开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3)学籍学历认证材料:

①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并保证学籍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②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并保证学历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③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因不能及时提供有效学籍、学历信息证明,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考生可自行准备其他能证明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材料。

七、复试科目选择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设置情况,选择确定复试科目,具体选择时间及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八、其他说明

1.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的体检取消。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3.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我校研招办及相关招生学院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sjzu.edu.cn/zsxx/zszy.htm

E-mail:yjszs@sj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金老师 徐老师

注: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等通知,均第 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途微信平台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http://grs.sjzu.edu.cn/info/1020/29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