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研招院校陆续发布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位备考考生也开始摩拳擦掌,蓄势待发。通过各研招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各院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以及招生注意事项。请大家持续关注文都考研网,小编会带大家一起了解各研招院校的招生信息。

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1511845.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17061.96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 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988098.5平方米,建筑面积508106.48平方米。

学校设有22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63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7981人,硕士研究生5683人,博士研究生628人,专科生950人,成人教育学生9997人,外国留学生88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91.3%,年终就业率94.7%。

学校坚持以高水平教师支撑一流大学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393人,其中正高职294人、副高职47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48人。师资队伍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 级领军人才7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各类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6人。学校聘任校内外博士生导师225人、硕士生导师943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学科4个(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拥有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资源与环境、国际商务11个专业学位类别。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 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创建国内一流本科教育。现拥有国家 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 一方阵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国家第 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获评国家 级教学成果奖3项,承担国家 级教学改革项目6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3项。获批国家 级一流课程7门,爱课程和学堂在线平台上线运行慕课20门,上线学堂在线国际平台课程1门,国家 级规划教材2部、精品教材5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 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教育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获评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99所),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获批省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91项、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122项,承担省级教改项目297项、开放办学校际合作项目43项。获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40门、省级一流课程78门,省级规划教材20部、省级优秀教材10部,省级教学团队13个,省级教学名 师33人。获评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5项。

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 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 级大学科技园、国家 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 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 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在这里,诞生了4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1979年的中国第 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年的中国第 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年的中国第 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 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年均超过1.3亿元,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6项。

学校坚持以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导向,发挥以工为主的特色和优势,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5个,创办了辽宁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通过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研究院20余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本地为重点,创建完善铁岭研究院,与盘锦市、鞍山市、抚顺县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紧密合作,同时辐射国内其他区域,共建无锡沈工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新动能创新创业联盟”,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多个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获全国高校心理情景剧优秀剧目三等奖,连年获得辽宁省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一等奖,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系统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素质能力大赛,1人荣获全国最 美高校辅导员,在辽宁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及团体一等奖,获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辽宁省高校辅导员名 师工作室,入选全国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课程建设项目暨百门精品培训课程;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全国优秀易班共建高校,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平台,始终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78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学校设立了“一带一路”耿飚奖学金,助力培养熟悉中国、热爱中国的留学人员。学校从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1900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MBA研究生已毕业十六届。2021年学校与英国德比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获批。

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坚持在“家文化”理念的引领下,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总体思路,一流之“士”、一流之师、一流之“吏”、一流之校“四个一流”一起抓的具体举措,一流工大、特色工大、人文工大、开放工大、智慧工大、和谐工大、美丽工大“七个工大”一起建的规划目标奋力前行,为建成国内一流大学而不懈奋斗!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 一章 报名

第 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 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 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 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10人。招生专业仅限中央校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代码085405]非全日制专业。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3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5人。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 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 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网上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 初试

第四条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自命 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中“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材料”下载。

第三章 复试

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3年3月。

第七条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考生除外。

第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 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 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2 通信工程
(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4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2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10 人工智能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8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年 0.8万元/年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2年 0.8万元/年
011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2 软件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4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015 MEM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016 MPAcc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76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2 软件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4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5 MEM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6 MPAcc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8万元/年

 

(二)辽阳分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2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9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第六章 教学地点

第十五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分校。

第七章 奖助体系

第十七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助学金:攻读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按月发放)。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在提 高能力和才干、辅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3.生源地助学贷 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 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 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4000元~8000元不等。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三)其他

1.国际交换生: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校外培养:我校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向联合培养基地以专项指标的方式输送不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第八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八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 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金老师 024-25496275 1791812920@qq.com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4-25496785 327447042@qq.com
003 电气工程学院 高老师 024-25496713 SUNEEGR@163.com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冯老师 024-25496380 2239243599@qq.com
005 管理学院 顾老师 024-25496552 515435623@qq.com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4-25495230 hhxy@sut.edu.cn
007 人工智能学院 李老师 024-25494170 494978027@qq.com
008 理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503 524752220@qq.com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孟老师 024-25496580 mengmeng800205@163.com
010 经济学院 马老师 024-25497129 1025639825@qq.com
011 文法学院 张老师 024-25494709 10303636@qq.com
012 软件学院 彭老师 024-25494315 rjxy_jxb@163.com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逄老师 024-25494981 269871338@qq.com
014 MBA教育中心 刘老师 024-25497046 mba@sut.edu.cn
015 MEM教育中心
016 MPAcc教育中心 王老师 024-25496568 807749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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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年老师 0419-5319316 8956531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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