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2.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审议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研究生招生考试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复试考务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4.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复试评委的遴选和培训工作。

5.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 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自命 题工作。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时间、方式3月23日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yjsy.ccmusic.edu.cn。

(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由学校全过程录音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2.实行信息公开。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3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考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复议。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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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音乐学院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报名系统开通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yjsy.ccmusic.edu.cn/zsgz/ssyjszs/c100bfd697a545208c8726120e8188d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