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拟接收调剂人数、调剂分数线

  1.硕士拟接收调剂专业接收条件人数及调剂分数线

学习方式

类型

接收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指标

调剂分数线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总分

全日制

学术型

080100力学

1

35

53

260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符合国家2023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3. 调入专业与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相同。

  5.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 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7. 如调剂考生为同等学力考生,应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大于等于425分)。

  8.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须于2023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cupb_sgxy@qq.com)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 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二)调剂其他要求

类型

接收调剂专业

调剂生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优先专业)

调剂生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般专业)

调剂生毕业专业(优先专业)

调剂生毕业专业(一般专业)

全日制

080100

力学

力学(0801)及二级学科专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及二级学科专业、土木工程及二级学科(0814)、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及二级学科(0818)、机械工程(0802)及二级学科专业、采矿工程及其二级学科(0819)、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除优先专业外的下列类别中的其他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力学类(0801),矿业类(0815)、土木类(0810)、机械类(0802)

地质工程(081401)、能源动力类(0805)

 

除优先专业外的下列类别中的其他专业。

材料类(0804)、计算机类(0809)、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29)

  (三)调剂接收原则:

  依据筛选原则按照调剂缺额指标150%的比例从报名调剂生中选择考生参加复试。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石油工程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10:00至2023年4月18日中午12:00。

  2.筛选原则:

  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所学或毕业专业及初试成绩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先按照考生的专业背景梯队顺序进行排序,再采用初试成绩作为调剂生遴选进入复试考生的依据。

  首先在第 一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如第 一梯队内满足要求的考生数不足,再在第二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补充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如前两个梯队内满足要求的考生数不足,再在第三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补充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

  第 一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都为优先专业;

  第二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优先专业且毕业专业为一般专业或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一般专业且毕业专业为优先专业;

  第三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都为一般专业。

  3.复试

  学院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后,待调剂考生数据导入校内系统后,考生登录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导师参加复试。符合调剂条件且同意调剂到本院的考生信息与复试安排将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程序与第 一志愿考生一致,具体参考《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点击查看)。

  注:调剂考生资格审核、复试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学院主页的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对考生素质与能力进行考核。

  ■力学: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办法:

  ■ 力学: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2

  复试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和外语面试100分。

  注:面试成绩为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平均分拉平后的成绩。

  2.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4)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不服从工作站安排者,不予录取;

  (5)同批次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