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和生源质量,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优秀调剂考生。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学位类型

学科专业代码

一级学科或类别

二级学科或领域

学习形式

1

石油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706

资源与环境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2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70900

地质学

 

全日制
非全日制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703

资源与环境

地质工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125602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非全日制

3

电子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080800

电气工程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

085401

电子信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非全日制

085406

仪器仪表工程

085407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086105

交通运输

管道交通运输

全日制
非全日制

4

机械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200

机械工程

 

全日制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专业学位

085802

能源动力

动力工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501

机械

机械工程

非全日制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601

材料与化工

材料工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086105

交通运输

管道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125602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非全日制

6

计算机学院

专业学位

085404

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

非全日制

7

化学化工学院

学术学位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602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085701

资源与环境

环境工程

8

理学院

学术学位

080300

光学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408

电子信息

光电信息工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9

经济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专业学位

125300

会计(MPacc)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125100

工商管理(MBA)

 

10

人文学院

专业学位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0552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135108

艺术

艺术设计

非全日制

11

外国语学院

专业学位

055101

翻译

英语笔译

非全日制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全日制
非全日制

13

体育学院

专业学位

045200

体育

 

非全日制

14

土木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901

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

125602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非全日制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符合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相关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应与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相同。

5. 初试科目中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含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6. 第 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 第 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只接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接收专业为会计(125300)、工商管理(125100)、英语笔译(055101)。

三、接收调剂遴选原则

1. 对于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以及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相同或相近专业由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规定,具体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2. 同批次同等条件下,各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

3. 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或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接收调剂流程

1. 我校“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0时开放。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信息。具体调剂专业及时间详见各学院网站(http://www.xsyu.edu.cn/jgsz/jxjg.htm)。

2. 我校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调剂复试人员名单。

3. 考生须及时点击“确认”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4. 学院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5. 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 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原标题:【招生工作】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js.xsyu.edu.cn/info/1063/50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