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研招院校陆续发布了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位备考考生也开始摩拳擦掌,蓄势待发。通过各研招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各院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以及招生注意事项。请大家持续关注文都考研网,小编会带大家一起了解各研招院校的招生信息。

        中山大学是一所国内一流、国 际知 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科专  业涵盖文理医工农艺,设有 7 个学部、70 个专业学院(系)、10 家直  属附属医院。2025 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68 个一级学科, 44 个专业学位类别,涵盖除军事学外的所有学科门类。我校硕士研究  生招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  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一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 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 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 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下同)或国 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 以报考时学 历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 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 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并具备一定的科研 能力, 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 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 专业基础课 ,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在读研究生(非 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复试通过 , 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 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 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考下列医学学位的人员, 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 1002 临床医学、 1003  口腔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上述(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 1006 中 西医结合) 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 科毕业生)报考。
2.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上述( 一 )中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学制 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眼视光 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制口腔医学 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 口腔)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 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上述(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 员可报考)。
2.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上述(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 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上述第( 一 )点中第 1 、2 、3 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 家承认的高职 (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 须有国 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 程成绩证明, 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 过, 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 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 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 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第( 一 )点中第 1 、2 、3 项要求。
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 ,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 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或获硕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业务优秀。 经所在单位同 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 在职人员。
3.  考生须符合报考单位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 作经验要求。
(五)其他类型的人员, 须按以下安排:
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退役大  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 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  彰,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 的考生 ,  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  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  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考生, 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 一,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在网上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 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 经审核通过后, 如报考(或申请 调剂)普通计划, 可享受初试加分。
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 专项计划的考生, 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 我校不接收以下类型人员报考: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报考, 一经查实, 将取消 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 将取消准考、 录取或  入学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 、报考点及考试报名

(一)报考点
1.  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 求的报考点 ,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 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 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3.  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已发布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选择  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公告的接收考生范围。 不符合中山大  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 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 , 选择其他报考点。 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  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网上报名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   名和网上确认, 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逾   期不得补办。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2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8  日 ,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 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 名信息 ,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 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 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 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 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 的信息为准。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 ,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信息。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 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 以上原件进行复核。
10.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 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三) 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 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 逾期不再补办。
2.  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 的方式, 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 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5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 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 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 公告。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及要求。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 、初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 一 )和业务课( 二 ), 满分分别为 100 分 、 100 分 、 150 分、 150 分。
教育学、历史学、 医学等 3 个门类学术学位 ,及体育、应用心  理、博物馆、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 中药、 中医、医学技术、针灸等 12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  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300 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 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 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管理类综 合能力、 外国语, 满分分别为200 分、 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在复 试中考核。
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学科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 至 22  日( 每 天 上 午 8:30-11:30 , 下 午 14:00-17:00)。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 一 );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 二 )。

四 、复试 、调剂及体检

( 一 )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校内各招生单 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 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 术要求, 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 差额 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 二 )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 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一律不予复试、 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 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 学历(学籍)认证(验 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如考生持在国(境)外 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认证报告。
( 三 )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 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 生不予录取。
( 四 )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调剂需求 和相关要求 ,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 五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 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   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
(七)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 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 均须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和要求另  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要求, 按  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  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 规定, 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 、政审及录取

(一)政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  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 导师与考  生面谈, 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培养单位  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  等材料 ,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  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 高人民法院 最 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
(二) 录取相关政策
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人事档案、 户 口等不转入我校。 我校非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 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录取, 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 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 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 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六 、学费及奖助学金

( 一 )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 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cat/122 ), 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 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保留入学资 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 二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 助学金。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 助学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  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 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  的各类奖助学金, 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 三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 每年评定一次。 具体 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 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 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的相关内容。

七 、学制及其他

( 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 年或3 年, 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 年(EMBA 为2 年)。保留入学资格硕 士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 二 )具体培养所在校区( 园 )以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目录详见附件 。因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 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确认为准, 通 过 考试方式的招考信息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信息将于 2024 年 10 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 网上公布 ,届时请留意通知。

八 、联系方式

1.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 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0275
官 方网址: 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 咨询电话:(020)84111686 、84113696
电子邮箱: yzba@mail.sysu.edu.cn
2.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 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请关 注我校研招网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9  日


原文标题:中山大学 2025 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sites/admission.prod.dpcms4.sysu.edu.cn/files/2024-10/%E4%B8%AD%E5%B1%B1%E5%A4%A7%E5%AD%A62025%E5%B9%B4%E8%80%83%E8%AF%95%E6%8B%9B%E6%94%B6%E7%A1%95%E5%A3%AB%E7%A0%94%E7%A9%B6%E7%94%9F%E6%8B%9B%E7%94%9F%E7%AE%80%E7%AB%A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