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校推荐:浙江大学
1 、招生专业师资情况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现有教职工238人,其中院士2名,教学科研人员170人,有博士学位的81人,占47.6%,有硕士学位的45人,占26.5%;学院现有正高职称的56人,占32.9%,教师中45岁以下29人,占教授总数的51.8%;副高职称的75人,占44.4%,其中小于40岁的42人,占副教授总数的56%;博士生导师43人,硕士生导师64人。现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国家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获得者3人,省“151工程”层次8人,第二层次15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人。
2、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按1: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生源特别富余的学科,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上浙江大学初试分数线,但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可申请在院内调剂。
复试基本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复试办法
(1)分四方面内容进行考核,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表达);②专业知识(以口试方式进行);③科研及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期间参加科研情况);④综合素质。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解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以备查。
(2)复试成绩记分办法(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Sr=Sr1+Sr2+Sr3+Sr4
Sr1—外语水平(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权重系数0.2;
Sr2—专业知识,权重系数0.2;
Sr3—科研实践能力(包括本科期间从事的研究、实验动手能力测试等),权重系数0.3;
Sr4—综合素质(包括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养、
举止礼仪等),权重系数0.3;
(3)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
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为录取的排名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S=St/5*K1+Sr*K2
S—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St—初试成绩总分,K1-权重系数,科学学位为0.6,专业学位为0.55;Sr—复试成绩,K2-科学学位权重系数为0.4,专业学位为0.45;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及复试成绩的使用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②非志愿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降10分计算入学考试成绩,参与调剂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
③总高单低的考生,在使用初试成绩总分时,按实际总分参与排名。
④在学科内确定导师时,实行双向选择。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具有优先选择权,同时导师可根据考生的本科专业背景及复试情况选择考生。
调剂录取
(1)初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报考材料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2) 统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在专业基础课相近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但考生必须既达到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又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3) 上线生源达到1:1.3的学科,不得从其他学科调入生源。上线生源不足1:1.3的学科,首先应在学院相关专业间进行调剂,在院内没有合适生源的情况下,可适当从外院相近专业调剂。所有跨学院、跨学科门类调剂考生,均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通过研究生院批准进行。
(4) 符合学校初试分数线,但未能被报考学科录取的考生,经个人申请,优先在院内相关专业间进行调剂;未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但上国家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复试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协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时协助其做好校际调剂工作(校际调剂程序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 )。
(5)院内学科间调剂生源应经过研究生科办理调剂手续。研究生指导教师应遵守招生纪律,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擅自同意接收考生,以免耽误考生调剂,未经同意接受调剂生源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