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备考知识点(3)
导语:2015年专业硕士考试已经结束,对于没有参加上的同学肯定非常遗憾,不过不要紧同学们可以来年再战,于此 文都专硕小编特意整理了2016法律硕士考研方面刑法备考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窝藏、包庇罪:明知他人犯罪,为其提供隐匿住所、财物、助其逃匿,或作假证包庇。
①侵犯客体:司法机关追诉、制裁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
②窝藏行为:1)为罪犯提供隐藏住所2)提供财物,协助罪犯逃匿3)为罪犯提供交通工具,指示行动路线或逃匿方向。
包庇行为:以非证人身份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帮助罪犯掩盖罪行或减轻罪责。
③包庇罪、伪证罪区别:1)犯罪主体2)犯罪场合3)包庇对象4)犯罪目的。
④行为人事前有通谋,事后予以窝藏、包庇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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