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必看知识点(63)
导语:2015年专业硕士考试已经结束,对于没有参加上的同学肯定非常遗憾,不过不要紧同学们可以来年再战,于此 文都专硕小编特意整理了2016法律硕士考研方面刑法必看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
①侵犯客体: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
②犯罪对象:处于货币形态财产(不含物资设备、处于形态的财产)。
③客观表现:1)挪用了本单位资金2)挪用行为利用职务便利3)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
行为表现:
>3个月未归还:资金归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3个月: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任何时候,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不论数额大小
归“个人使用”:
将公款供本人、亲友、其他自然人使用
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而个人谋利
④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⑤犯罪主观: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⑤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区别:1)犯罪客体2)行为对象3)故意内容。
【相关推荐】
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及复试指南专题
2015考研成绩查询与复试分数线专题
2016年考研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丹东文都2015年考研学员龙虎榜
重庆三部文都2015年考研学员龙虎榜
南昌文都2015年考研学员龙虎榜
文都2015考研学员龙虎榜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