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考研专业课真题:2005年考研法律硕士联考民法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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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历年来都是考研小伙伴复习必不可少的复习资料,考生可以通过复习历年考研真题了解考研专业课真题的题型,也可以推测下一年专业课的特点以及重点题型。文都教育为了方便大家能够很好的利用真题来复习,小编整理了统考专业课2000年-2016年的真题以及答案解析,以下是统考专业课联考民法真题答案。点击进入2005年考研法律硕士联考民法真题

  七、单项选择题

  31.C32.B33.C34.C35.A

  36.甲不知乙的羊混入自己的羊群,甲的行为不构成有意识的“拾得”或“无因管理”。B

  37.C

  38.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为什么不可授予专利权?法理何在?D

  39.D40.D41.A

  42.典权的内容是占有、使用和收益,因此属于用益物权,而非担保物权。B

  43.A  44.D

  45.婚姻法第 11 条,直接考法条。D

  46.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A

  47.A

  48.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 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应当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没有恪守信用,违反了诚实信用 原则。B

  49.B50.D

  八、多项选择题

  51.B 属于明知无给付义务。C 只是放弃期限利益。ABC

  52.BC

  53.婚姻法第 32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 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BCD

  54.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宅基地使用权依附于私有房屋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成 为遗产的范围。A

  55.ABD

  56.答案要点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 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条件的法律特点:

  (1)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

  (2)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

  (4)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具有合法性。

  57.答案要点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的特征:

  (1)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存在、转移和消灭均从属于债权,具有从属性。

  (2)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得对于抵押物的整体主张权利;二是抵押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抵押权的整体性,具有不可分性。

  (3)抵押权并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具有物上代位性。

  十、辨析题

  58.答案要点: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每一个人应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谓“自己选择,自己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他人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从另一方面讲,法律只使行为人本人承担责任,不株连他人。从这种意义上讲,“一人做事一人当”是正确的。

  不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行为也应负责。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雇佣人对受雇人因业务行为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等。

  十一、法条分析题

  59.答案要点 本条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该制度起协调本人利益和相对人利益的作用,通过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起到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

  (3)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 表见代理成立后,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享有其权利,承担其义务。

  被代理人有权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因无权代理而造成的损失。

  十二、案例分析题

  60.答案要点

  (1)委托合同效力待定。因为李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签订委托合同能力,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应视其 父母是否追认而定。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其委托人事先,行为的效果则直接由委托人承受。

  (3)行为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自己。因为一个月后,李勇即在法律上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其法定代理人确认其行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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