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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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是法硕考研复习中的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在考研的冲刺阶段更需要注意真题的练习,而分析真题中老师要考查的知识点,也就是重中之重了。因此冲刺阶段做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时,一定要利用前期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善于总结重点知识点。对于考研真题来说,不论其形式看上去有多么复杂多样,每道题都有自己的重点考查知识点以及解题技巧和思路,为了达到正确解题这一目的,仔细分析历年考研真题的知识点特点,就会发现考试题目常采用的考查规律。以下是文都考研网小编为考生整理的历年部分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参考。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答案】D

【解析】刑法的司法解释与刑法典的溯及力一样,适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A错误;“处刑较轻”是指法定刑较轻,B错误;一般来说,以“行为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C错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其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律,D正确。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自救行为D.犯罪行为

【答案】D

【解析】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题中,甲侵害的是路人,故A错误;紧急避险要求不得超过必要限度,保护的利益必须大于侵害的合法利益,且在我国法律界一般认为他人的生命不能当做避险对象,B错误;自救行为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C错误;此处甲被用枪威逼杀人的情形较为特殊,具体如何认定有一定争议,一般认为该情形属于胁从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以命换命,仍需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但被胁迫杀人可在量刑时作为减刑参考,故此甲的行为依然是犯罪行为,本题选D。

3.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是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答案】A

【解析】户是与外界相对隔绝的用于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B错误;C属于转化型抢劫,盗窃之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实施暴力将人打成重伤,但是丙将失主打成重伤的行为发生在楼道内,而不是公寓内,因此不是入户抢劫,C错误;D属于通过正当渠道进入户后,才产生犯罪意图,不属于入户抢劫;因此综上A符合题目条件。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B.行为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答案】A

【解析】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时间是犯罪以后而非审查起诉以后;行为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不要求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包庇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以非证人的身份作伪证的行为,需要以作为的方式构成,因此A正确。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B.标准的犯罪构成C.加重的犯罪构成D.减轻的犯罪构成

【答案】D

【解析】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将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本题题干的规定不是对未完成罪或共同犯罪的规定,不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A项错误。标准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和加重的犯罪构成。本题题干的规定,比一般故意杀人的情节要轻,处罚也轻,因此是减轻的犯罪构成,D项正确。

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帖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答案】A

【解析】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敲诈勒索罪要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获得职务晋升不满足法定目的要求;借巨款也不满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法定目要求,因为是借而不是非法占有,借钱需要还,其最终无力偿还是客观不能,而不是主观不想;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满足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选A。

7.下列关于管制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答案】D

【解析】《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因此BC项正确。《刑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因此A项正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此D项错误。本题选D。

8-9题。

案情: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所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甲将5万元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符合了行贿罪的构成特征。

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B.贪污罪C.受贿罪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国家工作人员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特别说明】司法考试中某年的案例分析题与本题相似,该题的答案认为甲乙合谋,骗取了国家的征收补偿款,是共谋贪污的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合伙贪污,因此甲乙均成立贪污罪。因此本题的答案,建议等待官网的答案。

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

B.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

C.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

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

【答案】B

【解析】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数罪并罚,A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死刑,B项错误;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不影响走私犯罪构成,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对象定罪处罚,而不是无罪,D项错误;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B项正确。

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中,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1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D选项正确

13.下列选项,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本题选D。

1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

B.非法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答案】A

【解析】该情形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类型,B项错误;本题的资金损失和毁坏财物也不能等同,C项错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该行为,不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D项错误。本题中,甲非法破解张某的账号,造成赵某资金损失,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A项正确。

15.下列选项,可以作为实行,也可以不作为实行的是()

A.洗钱罪

B.遗弃罪

C.玩忽职守罪

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答案】C

【解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C项正确;洗钱罪是作为犯罪,A项错误;BD是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16甲误把张某当做李某推入水井,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

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D

【解析】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本题中甲误将张某当做李某,是对象错误。张某没有淹死而是摔死,是因果关系错误,既有对象错误也有因果关系错误,但是选项中并没有对象错误,因此选因果关系错误,D项正确。

1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络为由,向赵某借得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甲的行为认定为()

A.抢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答案】A

【解析】此处赵某已经有所警觉,不满足盗窃罪的秘密窃取,B项错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本题的犯罪对象不属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C项错误;抢劫罪,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本题不是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取得手机,因此不是抢劫罪,D项错误。甲出其不意趁赵某不备夺取,成立抢夺罪,A项正确。

1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人不得适用罚金刑

B.罚金的数额由法官酌情确定

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该合并执行

D.一人犯数罪同时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

【答案】C

【解析】未成年人可以适用罚金;罚金的数额为500,是法定的;《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罚金和没收财产需要分别执行,不能合并执行;多个罚金刑应该合并执行,C正确.

1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离。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破坏交通工具罪

C.重大飞行事故罪

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D

【解析】此处虽然造成了飞机颠覆毁灭的危险,但是并未对飞机本身实施破坏性手段,因此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甲也没有使用暴力,因此不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主体主要是航空人员,本题中甲是乘客,且未造成重大飞行事故,因此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因此对于该种情形,适用兜底条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较为合理。本题选D。

20.下列选项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电视机砸毁

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

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

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师困在办公室

【答案】B

【解析】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本题中,ACD项都是有具体针对目标,且有原因的行为,而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为,因此都不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为了发泄情绪,随意殴打路人,情急恶劣,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正确。

总之,对于一套法学真题来说,不论其题目形式看上去有多么复杂多样,但是套用一句老话:“万变不离其宗”。即题目都遵循了特定的考查模式,在这些模式中采用频率的是“现象—解释型”型模式。如果我们熟悉了题目的考查方向,从题目中直接提炼出需要回答的知识点,对答题有很大帮助。更多专业课真题,请关注文都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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