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接收2020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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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修订版)
一、目标采取学生自主申报、相关学科专业择优推荐、学院推免工作组审核、学校审批结合的形式,从2016级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一批政治思想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学术兴趣浓厚、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学生,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成立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研究生推免工作组(简称“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全院免试研究生的推荐与招收工作。院推免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学科带头人、院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研究生推免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鹏程
副组长:杨 杰 李红英 王义民
成 员:罗兴锜 李占斌 黄 强 王全九 李怀恩
南海鹏 柴军瑞 程 文 贾 嵘 冯民权
魏炳乾 李 鹏
秘 书:魏 芳 熊海晶 薛 文 杨 帆
各学科联合所在系所,共同成立学科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简称“学科推免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系所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秘书由学科秘书担任。各学科推免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的免试研究生推荐与招收工作。各学科推免小组成员名单应及时报院推免工作组(院研究生科)审核、备案。
三、推荐与招收计划我院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推荐和招收免试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其中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电气工程一级博士点学科可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全院可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指标数以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为准,其中可招收的免试研究生指标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学科当年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可以选择学术型或专业型,学院优先招收校内外具有推免资格的直博生。学生一旦获得直博生推免资格并被录取,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学或调剂导师。被我院接收的直博生,学院通过水利学科群软经费一次性奖励5000元。
我院每位博士生导师当年可推荐和招收的免试研究生限2名(含直博生),其他导师当年可推荐和招收的免试研究生限1名。
四、推荐免试条件与程序(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且参加我校组织的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4)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相差在0.05分以内的,英语六级通过者优先。
(5)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课程学习成绩或创新获奖情况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已修全部课程的综合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4.20。
各类创新成果获奖的学分绩点加分规定:a. 创新获奖认定范围原则上以学校公布的创新竞赛名单为准。b. 全国水利创新设计大赛获奖者及校创新成果奖获得者申请学分绩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0.3。若创新成果奖已用于冲抵不及格课程,则不得加分。c. 在全国水利创新设计大赛获奖的学生,根据其获奖类别及排名,可申请为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加分,具体加分分值详见表1;d. 获校创新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可申请为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对应加0.1、0.05个学分绩点。
表1 全国水利创新设计大赛加分分值
② 课程学习综合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0(不享受创新竞赛获奖加分),同时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中获国家一等奖排名位居前三名者,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中获国家二、三等奖及陕西省一等奖排名者。
(6)本硕连读生的考核筛选按照《西安理工大学本硕连读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增补推荐免试条件
待符合上述(一)中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学生遴选结束后,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若有剩余,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课程测评成绩要求进行增补推免申请:
(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独特培养潜质的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无不及格课程,已修全部课程的综合测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5,且排名位居所在专业前15%。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相差在0.05分以内的,英语六级通过者优先。
(2)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对愿意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后继续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贡献者,可择优选拔在攻读学位期间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简称“优干推免”)。
以上两类申请增补推免的学生必须有一名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列入当年招生简章。
(三)免试资格的推荐程序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进程,我院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计划,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和招收条件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院推免实施办法,依照学院实施办法确定符合我院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科技创新获奖证书等),初步填报拟申请意向。申请增补推免的学生还应提交《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专家意见表》。原则上,申请表须在学院通知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且在各学科推免小组确定推免名单前不得修改申请内容。
(3)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院推免工作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有效申请学生名单,并将其反馈各相关学科推免小组。
(5)各学科推免小组对有效申请的学生通过面试、资料审阅等方式进行考核遴选。面试分两批次进行:批次面试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待批次面试完成后,学科指标若有剩余,再进行第二批次(增补推免)面试。
面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面试成绩为“通过”的学生,各学科按照课程绩点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推免人选;若绩点分数相同,则按照已修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分数高低确定排序。各学科推免小组对拟推免学生名单在学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科拟推免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院推免工作组。
(6)院推免工作组审核并确定学院拟推免的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7)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8)学校上报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方能获得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
五、招收推免生的条件和程序(一)招收条件
1、本校推免生招收条件
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体检合格者。
2、非本校推免生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必须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良,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5)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
(6)参加我校复试、体检合格者。
(二)招收推免生程序
(1)获学校推荐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推荐资格审批。
(2)通过上级部门审批获得免推资格的学生,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志愿、上传照片,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3)学院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学生需点击“同意复试”进行回复。
(4)“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体检。
(5)学科推免小组采取审阅档案、申请材料、复试(面试)等方式,对申请我院的学生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学生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并向院推免工作组提交学科拟招收推免生名单。院推免工作组审核确定全院拟招收推免生名单。未能被我院招收的申请学生可继续向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申请。
(6)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拟招收推免生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学生应及时选择“招收待录取”,逾期我院有权利对学生的“待录取”资格进行处理。
(7)经审议后,我院将“招收待录取”学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后,将被我院最终录取。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占用我院当年研究生招生指标计划,此类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与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私自出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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