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行政法国际公法2020年考试大纲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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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试题大纲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行政法、国际公法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国际经济法30%,行政法40%,国际公法30%。

国际经济法

一、绪论

考试内容

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 国际经济法学的性质及其地位

考试要求

1.理解国际经济法产生的背景与过程。

2.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及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

考试内容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考试要求

1.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国际经济法的各类主体

3.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4.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原则。

三、变动中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

考试内容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变动与发展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改革

考试要求

1.理解国际法规制范围的扩大与作用的增强。

2.理解国际商事实体法统一化步伐的加快。

3.理解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化。

4.了解多哈回合与世界贸易组织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5.了解区域经济合作协定的发展与影响。

6.了解国际货币金融秩序的变革。

7.了解国际投资法律秩序的变革。

8.了解中国在国际经济秩序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考试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主要贸易术语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要约与承诺

考试要求

1.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念、特征和基本内容。

2.掌握《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主要内容。

3.掌握国际贸易术语。

4.掌握1980年的联合国货物买卖公约的适用范围及总则。

5.掌握1980年的联合国货物买卖公约的合同成立。

6.掌握1980年的联合国货物买卖公约的合同履行。

7.掌握1980年的联合国货物买卖公约的违约与救济。

五、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

考试内容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海运单证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 国际陆路货物运输法 国际多式联运法律体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考试要求

1.理解《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和《鹿特丹规则》的规定。

2.了解《芝加哥公约》、《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

3.了解《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铁路运输公约》的规定。

4. 了解《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的规定。

5. 了解《联合国国际多式货物联运公约》的规定。

6. 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7.理解国际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六、国际贸易支付法

考试内容

汇付 托收 信用证 国际保理

考试要求

1.掌握汇付的概念和种类。

2.掌握托收的概念和种类。

3.掌握《托收统一规则》的主要内容。

4.掌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

5.掌握信用证欺诈及救济。

6.了解国际保理的含义、程序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七、国际货物贸易管理法

考试内容

贸易待遇制度 关税及相关制度 非关税措施 贸易救济措施 农产品贸易制度 政府采购 义务例外制度

考试要求

1.掌握最惠国待遇的内容和例外。

2.掌握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国民待遇。

3.掌握特殊差别待遇的内容。

4.掌握约束关税义务例外。

5.理解《海关估价协定》的估价方法。

6.理解《原产地规则》的目标和原则。

7.掌握进出品数量限制的要求和例外。

8.了解进口许可程序。

9.理解《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10.理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11.掌握《反倾销协定》的内容。

12.掌握《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内容。

13.掌握《保障措施协定》的内容。

14.了解《农业协定》内容。

15.了解《政府采购》的内容。

16. 掌握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

八、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

考试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

考试要求

1.掌握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适用范围。

3.掌握《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纪律与义务。

4. 掌握《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具体义务与纪律。

九、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技术贸易管理法

考试内容

《巴黎公约》 《专利合作条约》 《伯尔尼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国际技术贸易

考试要求

1.理解《巴黎公约》。

2.理解《专利合作条约》。

3.理解《伯尔尼公约》。

4.掌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5.掌握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和特点。

6.了解国际技术贸易的分类。

7.掌握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限制性商业做法。

十、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考试内容

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新设成立 并购 国际合作开发 国际特许协议 BOT

考试要求

1.理解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2.理解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5.理解新设成立和并购。

6.了解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的特征。

7.了解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8.掌握BOT项目的概念和特征。

十一、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制

考试内容

外资准入 外资并购的反垄断与安全审查 对外资的鼓励与保护 对外资的管理 海外投资保险

考试要求

1.理解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

2.了解美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3.理解我国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4.掌握对外资的鼓励与保护。

5.掌握海外投资的管理措施。

6. 掌握对外投资的鼓励与保护。

7.掌握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十二、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考试内容

国际投资协定 投资待遇 投资安全与汇兑保证 投资争端解决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服务贸易总协定》

考试要求

1.理解投资待遇的公平公正待遇、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2.理解投资安全与汇兑保证。

3.了解投资争端解决。

4.掌握《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主要内容。

5. 掌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适用范围和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6.了解《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与国际投资关系密切的规则。

十三、国际货币法

考试内容

货币与货币主权 国际货币制度 国际收支平衡制度 外汇管理制度 汇率制度 特别提款权制度

考试要求

1.了解货币的法律特性。

2.了解了解货币主权。

3.理解国际收支平衡制度。

4.掌握外汇管理制度。

5.了解汇率制度。

6.理解特别提款权制度。

十四、国际银行法

考试内容

国际商业 国际银团 项目融资 国际担保 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主要规则 并表监管

考试要求

1.了解国际商业。

2.了解国际银团。

3. 了解项目融资。

4. 理解国际担保。

5. 掌握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主要规则。

6. 掌握并表监管。

十五、国际证券法

考试内容

国际证券 存款凭证 国际证券监管合作

考试要求

1.了解国际证券的概念。

2.理解国际证券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禁止欺诈制度。

3.了解跨境直接发行。

4.了解存款凭证。

5.理解双边证券监管合作。

6.理解多边证券监管合作。

十六、税收管辖权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考试内容

国际税法 居民税收管辖权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 跨国所得的征税协调 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考试要求

1. 掌握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2. 掌握税收管辖权。

3. 掌握居民税收管辖权。

4. 掌握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5. 了解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6. 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7. 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和效力范围。

8. 掌握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9. 理解国际税收协定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

10.理解跨国营业利润的征税协调。

11.理解跨国个人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规则。

12.理解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

13.理解跨国不动产所得、财产收益和其他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

14.理解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十七、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

考试内容

国际逃税 国际避税 规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内税制 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际合作

1.了解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方式。

2. 理解规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内税制。

3. 理解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际合作。

十八、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

考试内容

国际经济贸易争端 选择性争端解决方式(ADR)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民商事诉讼 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考试要求

1.了解国际经济贸易争端的种类及特点。

2.理解国际经济贸易争端的解决方式。

3.掌握ADR的类型和特点。

4.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理解临时仲裁和常设仲裁机构。

6.掌握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7.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

8.掌握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9.掌握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0.掌握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11.掌握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及解决。

12.掌握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13.理解中国对国际民商事诉讼的立法和实践。

14.理解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解决主要方式。

15.掌握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权、解决方式和程序、中心适用的法律、中心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6.理解中国关于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立场与实践。

17.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18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

19.理解中国关于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的立场与实践。

l 参阅: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年11月第1版

行政法

一、绪论

考试内容

行政与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特点 “新行政法”的形成与发展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考试要求

1.了解行政与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掌握行政与其他概念的区别联系。

2.掌握行政法法源的基本内容,了解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以及非制定法法源。

3.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形成和确定。

4.掌握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与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二、行政法主体

考试内容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 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机关含义、性质和特征 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职权 建设现代服务性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其他行政主体含义、种类 法律、法规的组织 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 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 公务员概念、分类、法律地位和法定权利义务 公职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考试要求

1.了解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

2.掌握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体系。

3.了解政机关含义、性质和特征,理解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职权、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4.理解建设现代服务性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5.理解其他行政主体含义、种类。

6.掌握法律、法规的组织、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

7.了解公务员概念、分类、法律地位和法定权利义务,掌握公职关系。

8.掌握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三、行政行为

考试内容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行政行为的模式 行政立法的概念、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和分类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 行政处理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确认 行政裁决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行政规划 行政命令 行政征收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指导行为 行政合同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考试要求

1.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和模式。

2.了解行政立法的概念、分类。

3.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分类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4.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5.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瑕疵、效力以及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

6.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

7.掌握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四、行政复议

考试内容

行政救济的概念特征 行政救济的种类 行政复议概念、性质和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 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 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构与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 行政复议的决定

考试要求

1.理解行政救济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行政复议概念、性质和特征。

3.掌握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4.理解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5.理解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

6.掌握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构与管辖。

7.掌握行政复议参加人。

8.了解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

9.了解行政复议审理。

10.掌握行政复议的决定。

五、行政诉讼

考试内容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几类不可诉行为 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种类和确定原则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管辖异议 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特征 行政诉讼原告 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证据概念、种类和分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 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行政诉讼判决的概念、种类和效力 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 行政诉讼的裁定 行政诉讼的决定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意义、种类和条件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考试要求

1.理解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关系、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2.了解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3.理解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掌握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4.理解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掌握几类不可诉行为,掌握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5.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种类和确定原则,掌握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以及管辖异议。

6.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特征,掌握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以及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相关内容。

7.了解行政诉讼证据概念、种类和分类,掌握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以及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

8.了解诉与诉权,掌握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

9.理解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基本内容,了解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审判规范之间的冲突及处理。

10.了解行政诉讼判决的概念、种类和效力,理解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的裁定和决定。

11.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意义、种类和条件,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六、行政赔偿

考试内容

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相关概念区别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 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行政赔偿范围的含义、制约因素、确定方式和设定标准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费用 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 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追偿程序 行政补偿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 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 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考试要求

1.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相关概念区别,了解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2.掌握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3.理解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了解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4.了解行政赔偿范围的含义、制约因素、确定方式和设定标准。

5.了解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理解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6.掌握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理解行政赔偿费用,掌握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

7.掌握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追偿程序。

8.了解行政补偿的含义、特征和种类,理解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

9.了解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理解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l 参阅: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 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5月第六版。

国际公法

一、总论

考试内容

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发展、学说,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渊源与编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领土、国家、个人、国家责任。

考试要求

1.理解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责任等。

2.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如国际法、国际法主体、国家、国际法的承认与继承、领土、国家的要素、国家责任、国籍、引渡、庇护等;

3.关注新形势下出现的国际法问题,并运用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予以分析。

4.掌握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管辖权、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权;

5.了解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组成,领土的取得变更方式,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及中国的利益;

6.掌握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和庇护原则和制度;

7.掌握国家责任的构成、形式、履行,关注国际责任的新问题。

二、分论

考试内容

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

考试要求

1.理解条约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如条约的缔结、保留、解释等问题;

2.掌握国际组织的概念、种类和法律地位,了解联合国的组成和制度;

3.掌握外交关系和领事的基本问题,如使领馆的法律地位,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等。

4.掌握国际海洋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如基线、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海峡、国际海底等,能够运用各种海域的法律制度分析海洋法方面的案例;

5.掌握国际人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国际人权法规定的权利体系,能够运用国际人权法的规定分析世界各国发生的人权问题。

6. 掌握国际争端的特点与类型,了解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现实中发生的国际争端问题。

l 参阅:

《国际法》杨泽伟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年2月第3版

以上是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行政法国际公法2020年考试大纲复试的具体内容,后续大纲信息的更新,敬请关注文都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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