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方翻译理论四大学派之伦敦学派
伦敦学派是具有英国特色的语言学派,认为语言的意义是由语言使用的社会环境(the social context of situation) 所决定的。在翻译研究领域,译文的用词与原文等同与否取决于其是否用于相同的语言环境之中。
伦敦学派的创始人为福斯(J. R. Firth)。有两篇文章集中反映出他的翻译理论,一篇为《语言学与翻译》(Linguistics and Translation),另一篇为《语言分析与翻译》(Linguistic Analysis and Translation)。弗斯着重谈到三个方面:(1)语言分析是翻译的基础;(2)完全的翻译不等于完美的翻译;(3)在任何两种语言的翻译中,一种语言的某些意义的表达方式不可能译成完全对等的另一种语言。
卡特福德(John Catford)是该学派中比较系统提出翻译理论的学者。任教于爱丁堡大学的卡特福德1965年发表《翻译的语言学理论》(A L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一书,为翻译理论研究开拓新的途径,引起巨大反响。卡特福德称其理论为“描写性”翻译理论。他从翻译性质、类别、对等、转换、限度等方面阐述“什么是翻译”这一中心问题。(1)翻译的性质。翻译是“把一种语言(原语)的文字材料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译语)的对等的文字材料。”(2)翻译的类别。就其程度而言,可分为“全文翻译” (full translation)和“部分翻译”(partial translation);就其语言层次而论,可分为“完全翻译”(total translation)和“有限翻译”(restricted translation);就语言结构的登记来说,可分为“级受限”翻译和“级无 限”翻译,即传统意义上的“逐字译”和“意译”,而“直译”介于两者之间。(3)翻译的对等问题。一方面,翻译对等是一种以经验为依据的现象,是基于对两种语言的比较而发现的;另一方面,翻译对等的产生必须看译文和原文是否具有相同或部分相同的实质性特征。(4)翻译转换,是指把原文变成译文时偏离形式对应。翻译转换主要分为层次转换和范畴转换,其中范畴转换又可分为结构转换、词类转换、单位转换和系统内部转换四种。(5)翻译的限度,是指不可译性问题。翻译中有两类不可译。一是语言方面的不可译现象有双关语、歧意语法结构;二是文化方面的不可译性是由于不同的社会风俗、不同的时代背境等非语言因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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