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考研考试考点公告: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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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预报名已经开始了,很多高校也开始陆续发布2022考研考点报名公告。接下来文都考研网小编将会为大家带来全国高校2022年考研高校考点报名公告原文,本文整理2022年考研考试考点公告: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2022年考研全国高校考点公告汇总

石家庄市长安区202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欢迎你在长安区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在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区报考公告及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信息及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以免影响考试和录取。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而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以下简称网上确认),我省网上确认考生上传材料时间统一定于2021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开始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

网上确认期间,我报考点将设立网上确认现场咨询服务站:

(1)工作地点: 长安区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谈南路12号广安大街小学东行100米路南)

(2)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0311- 86662387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到27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到25日。每天9:00-22:00。

二、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 1314 )接收考生的类型

1、除以下情况外的驻石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设置高校报考点的高校应届生选择本人所在高校报考点,包括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中医学院 、石家庄学院。

(2)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河北科技大学报考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河北师范大学报考点,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河北医科大学报考点。

2、有石家庄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3、在石家庄市参加工作的非石家庄市户籍往届毕业生如在我区报名,必须提供:

①工作单位证明 ;

②今年7、8、9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

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非石家庄市户籍往届毕业生,请选择户籍地报考点报名。

4、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条件同往届生。

5、驻石家庄部队现役军人。

三、根据我区标准化考场实际容量,我区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5000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将无法进入或缴费,届时考生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

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在网上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3.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报名信息后,我区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无法进入,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

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网上缴纳报考费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选择我区报考点报名确认后,须在我区所辖考点参加考试。请综合考虑交通、食宿和天气等因素,提前做好出行和食宿等安排,以免影响考试。考试前一天下午16:00后,考生可到考点熟悉环境但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2月25日、26日的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第三天(12月27日)有考试安排的考生,应在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具体要求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需自备小刀、浆糊(或胶棒)和文具,或根据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应考试用具。

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场内悬挂的钟表仅作为考生掌握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进入考场。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均不得交卷出场。

各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考场都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接受国家、省、市三级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经视频回放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各考点都配备手机信号屏蔽器、身份证识别仪、无线耳机探测器等设备,还将使用金属探测设备逐一检查考生及所带文具,考生应予配合。

考试完成前请考生及时查看最 新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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