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各省市院校2022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已陆续开始,为增进大学生对学科的进一步了解与交流,选拔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大学生进行研究生免试攻读。文都考研小编给大家带来“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了解一下。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最 新通知文件、《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进一步规范,保证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遴选工作组:
组 长:罗永忠、刘又年
副组长:宋相志、刘有才
成 员:王帅、刘艳飞、黄健涵、喻桂朋、杨鹰、张寿春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宋相志
成 员:阳明辉、易小艺、丁治英、孔江榕、陈立妙、王珊、张志敏、李文章
三、名额分配
学院各个专业的分配名额严格按照本科生院下达的指标进行分配。
四、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必 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35%。
2、应用化学理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级学生须在本班级应届生中排名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五、专项评价成绩
学校专项成绩
获得学校规定的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奖项、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加分标准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学院专项成绩
学院专项成绩包括学术专长和学科竞赛加分,获得学校专项成绩的不再重复计算,学院专项成绩总分不超过2.5分。
(1)学术专长加分办法
学术专长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学术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 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授 权发明专利证书(需要为第 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 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论文按照中科院JCR期刊分区规定进行认定(见“化学化工学院学术专长加分标准”),学术专长加分不累计,只取最 高值。
化学化工学院学术专长加分标准(单位:分)
中科院一区 |
中科院二区 |
中科院三区 |
中科院四区论文 |
自然指数(NI)论文 |
1 |
0.7 |
0.5 |
0.3 |
2.0 |
注:“学术专长加分不累计,只取最 高值”指仅选择一篇代表性论文或专利参与学术专长加分。
(2)各类学科竞赛加分办法
学院奖励的学科竞赛包括校本科生院公示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所列竞赛项目、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全国大学生食品工程虚拟仿真大赛、中国大学生Chem-E-Car竞赛、全国“互联网+化学反应工程”课模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湖南省虚拟仿真竞赛及相同水平赛事(由资格遴选工作组认定)。竞赛奖励加分标准如下:
化学化工学院学科竞赛加分标准(单位:分)
名次等级第 一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第三等级奖
国 家级
1.00.70.5
部省市级0.60.40.3
注:参加学校规定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中学科竞赛并获奖,但是未能获得学校规定的学科竞赛奖励加分,学院加分按照以上标准规定的1.4倍进行计算。
同一竞赛项目加分值不累计,只取最 高值。对于团体奖励,国 家级奖励取前4名(学校重点赛事取前5名),第4名以后降一等级;部省市级奖励取前2名,第2名以后降一等级。
六、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成绩
总成绩= 学业成绩+专项成绩
七、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进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推荐学生名单由资格遴选工作组审核确定。
2. 专项评价成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化学化工学院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3. 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 本办法仅适用于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4月18日
原标题:化学化工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s://ccce.csu.edu.cn/info/1003/6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