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6年考研艺术硕士的考生们,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
文都专硕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练习题,大家可以学习之余的时候练习一下。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兴、观、群、怨——
【概述】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概念和术语。其实质是对诗歌(包括乐、舞)社会功能的认识和概括,为孔子所提出。《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详细解释】
“兴”是指诗歌对读者的思想感情有启发感染的作用。“可以兴”,说明了诗歌可以感动人、鼓舞人,具有艺术感染作用。“观”是指作者通过作品中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生活,反映生活真实,从而帮助读者了解和认识风俗的盛衰、社会中的得失和历史风貌的本质。说明诗歌具有既能用审美情感陶冶人们的心灵,又能启示人们去认识社会生活的作用。“可以观”说明了诗歌可以考见得失,观风俗之盛衰,具有认识作用。“群”是指诗歌能帮助人们互相切磋砥砺,思想修养。“可以群”说明了诗歌可以使作家与作家间、作家与读者之间交流思想感情,使人们互相切磋,认识,文学水平,使人们心灵得到沟通和净化,消除个人主义思想,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服从于集体,最终达到团结的目的。“怨”是指诗歌可以用来怨刺上政,表达民情。“可以怨”说明了诗歌可以用来表达民间疾苦,揭露统治阶级的丑恶、腐朽,对时事政治发表批评意见。
【积极性和局限性】孔子兴观群怨说,反映了他对诗的美学作用和社会教育作用的深刻认识。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所起的作用总的来说是积极的,尤其是在政治黑暗腐败和民族矛盾激烈的时代,它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例如“安史之乱”后杜甫的诗歌,南宋时期陆游、辛弃疾的诗词等。就从不同的方面发挥了文学的兴、观、群、怨的作用。但孔子的认识有其时代的局限。
他所说的“兴”,含有诗以礼为规范的意义;他所说的“观”,也主要是对统治者而言;他所说的“群”,主要是指统治阶级内部的相互交流;他所说的“怨”,也必须是“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符合“中和之美”的原则规范。
孔子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事父”、“事君”,强调诗歌与礼教政治的密切关系,主张诗歌必须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这对中国古代的富有批判精神的现实主义文学的创作发展无疑有着束缚和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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