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年专业硕士考试已经结束,对于没有参加上的同学肯定非常遗憾,不过不要紧同学们可以来年再战,于此 文都专硕小编特意整理了2016法律硕士考研方面刑法必看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绑架罪指的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绑架他人作人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

  1.犯罪主观:故意,并且具有1)勒索财物2)劫持他人作人质的目的。

  2.为了“索取债务”而采取绑架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

  3.犯罪既遂:

  勒索财物为目的挟持他人于自己控制之下

  将他人置于控制之下作为人质 勒索财物的目的是否达到不影响本罪成立

  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

  4.犯罪未遂:

  1)未完成偷盗婴儿行为

  2)虽完成偷盗行为,但有关人员未失去对婴儿监护。

  5.死刑:

  1)过失致被害人死亡

  2)被害人自杀

  3)故意杀害被绑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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