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阳春三月正是学习的好时节,准备参加 2016考研的考生们可要加把劲呀,文都专硕小编特意整理了法律硕士方面民法学案例分析的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物权保护
1. 2003年6月,陈某同仇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仇某的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居住。2004年5月,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届满时,陈某提出续签一年合同的请求,仇某因自己的儿子要结婚,需要住房,拒绝了陈某的请求。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陈某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中,对仇某提出腾还房屋的请求不予理睬。仇某无奈,于2004年7月12日趁陈某外出之际,扭开门锁,将陈某的物品从房中搬出。陈某闻讯后急忙赶回予以阻止,双方发生纠纷。陈某起诉到法院,以仇某私闯民宅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仇某则以陈某侵犯其所有权为由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陈某腾房。
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本题考查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即权利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本案中,租赁合同已经届满,双方又并未达成续签合同的协议,此时,陈某继续住在该房中,并拒不搬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无权占有,侵犯了仇某的所有权,仇某有权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本案中仇某的行为属于自力救济,但是其方式不当,应当赔偿由此给陈某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2016考研:法律硕士之民法学案例分析, 文都专硕小编相信,只要考生们多多做题、勤加思考,一定会如愿以偿,顺利!加油吧,亲们~~
【相关推荐】
2016考研调剂及复试专题(必看)
文都第二十届2016考研万人公益讲座
2016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必看知识点汇总
2016考研:MBA联考管理精选习题汇总
2016考研:金融硕士练习题汇总
2016汉硕考研:对外汉语精选习题汇总
2016汉硕考研:现代汉语基础习题汇总
2016考研:工商管理硕士英语必背词汇汇总
文都2015考研学员龙虎榜汇总

文都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