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
洪武九年(1376年),为削弱丞相和行中书省权力,废行中书省,在全国设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云南、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在一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则单设都指挥使司等机构,实行军政和民政合一的统治。
<<<< 点击进入文都考研书城>>>>
【相关推荐】
2016心理学考研章节强化习题汇总
2016农学考研:植物生理学精选名词解释汇总
汇总:2016西医综合考研章节习题强化
2016历史学考研:中国近代史纲要习题精选汇总
抢先看:2016考研专业课历史学基础综合辅导讲义汇总
2016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名词汇总
2016教育学考研章节强化习题精选(必看)

文都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