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在职法律硕士考试将于2015年10月25日举行,在复习时间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考生的复习时间愈加宝贵,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在职法律硕士法理学的重点习题,具体内容如下:
简答题
20、法律原则
答案: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21、简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答案: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
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4)在作用上, 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法律规则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但另一方面,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法律制度在法律原则的支持下,能够比制度的全部规则化具有更强的硬度和适应性。
以上就是 在职法律硕士法理学的重点习题,希望考生可以好好做个参考,小编相信只要考生认真复习,对习题细致研究,一定会顺利通过2015在职法律硕士,加油吧,亲~~
<<<< 点击进入文都考研书城>>>>
【相关推荐】
2016考研大纲发布时间预测:预计9月12日
2016汉语国际教育考研复习资料梳理汇总
2016金融硕士考研:历年真题回放汇总
2016考研:396经济类联考真题回放汇总必看
2016艺术硕士考研:全国联考真题回放汇总
备战2015在职考研:会计硕士真题演练汇总
2016汉硕考研:北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真题回顾汇总

文都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