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在职法律硕士考试将于2015年10月25日举行,在复习时间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考生的复习时间愈加宝贵,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在职法律硕士法理学的重点习题,具体内容如下:
简答题
49、简述法律和国家的关系。
答:
(一)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
首先,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
其次,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法的实现有三种基本的途径。即行政执法、司法和守法(法的遵守),这三种途径的运用都是以国家政权的存在和运行为基础的。最后,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
(二)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法律与国家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关系的另二方面,是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保障和规范国家政权的正常行使。这又可以从下列三个方面作进一步说明。
1.法律确认和宣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
2.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和阶级统治职能,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都必须借助法律来实现。
3.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法律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主要有两种方式。
其一是用法律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分工和权限。
其二是明确规定各项权力行使的具体程序,通过程序来防止权力腐败和恣意。
以上就是 在职法律硕士法理学的重点习题,希望考生可以好好做个参考,小编相信只要考生认真复习,对习题细致研究,一定会顺利通过2015在职法律硕士,加油吧,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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