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学术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学术型

  (2)专业学位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专业学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所报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总分数降40分,单科不划线。

  二、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院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3月15日后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名单、各学院复试时间及办法,医学部不向各位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时间安排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复试时间安排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听力测试、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2.外语听力、综合素质测试的考场安排,以及各学院的复试安排请查看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4.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一式二份):

  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 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按照要求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 ;或者到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中的“招生、学籍、就业相关表格”第10项下载。

  ②个人陈述:登录到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中的“招生、学籍、就业相关表格”第22项下载。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查验学生证)。

  ④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成绩单一份为加盖公章,一份为复印件)。

  ⑤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

  ⑥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①②③④为原件部分订在一份中,报到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含①②③④⑤⑥项)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考生须提前下载以下表格(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办-表格下载中的19、20、21):

  ①《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成绩表》一份

  ②《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五份

  ③《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一份

  考生须将下载的表格填好相关内容、贴好照片。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面试表、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时将面试表和以上个人提交材料复印件交复试小组。准备校内调剂的考生可以将以上表格多准备一套。

  6.考生须自备三张一寸照片,用于复试。

  五、调剂复试

  1.校内调剂

  ①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进入医学部复试名单,并经报考学院复试未被拟录取者。

  ②调剂复试只在医学部相近专业进行。

  ③校内调剂程序:学院内调剂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医学部内各学院间调剂由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院间调剂程序:考生向初次复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该学院同意后开具调剂函,并退还考生申请材料→考生携带调剂函、申请材料→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相关学院挑选→为学生办理调剂手续→考生携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同意的调剂函和申请材料到相关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参加调剂复试。

  2.校外调剂

  ①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凡符合全国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未被医学部确定为复试人选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或联系相关招生单位;并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按照“关于《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的要求,下载打印《报考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②由拟调剂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决定是否通知复试。

  3.未达到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调剂。

  六. 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录取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及格基础上,学院按照各二级学科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