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备考的旗帜早已悄悄举起,很多的小伙伴已经开始进入备战的阶段了,无论是数学、政治、数学还是专业课,我们都不能丢下,而且在备考阶段小伙伴们针对每个学科做好充分的复习计划,文都教育也会陪着大家一起复习每一门学科。下面文都考研小编整理了关于2018考研专硕法律硕士的复习资料。小伙伴们可以按ctrl+D收藏,小编也会持续更新。

  法律硕士民法学复习知识点:

  监护

  监护:指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保护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监护从其本质上讲就是对缺乏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照顾制度。监护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监护设立的方式:

  1、法定监护: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设立的遗嘱种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护人更换

  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

  监护人撤换

  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终止情形

  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时,法律应允许其辞去监护,但这不适用与未成年人的父母。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文都考研网已经为2018考研的考生更新了新鲜实用的复习资料,大家可以关注文都考研网(kaoyan.wendu.com),寻找自己需要的复习资料,相信文都会一直陪伴大家成长。

  【小编推荐】

            2018考研专业课复习西综考点速记汇总

            2018考研教育学考点总结汇总

            2018考研管理类联考逻辑备考指南汇总

            2018考研专业课复习:西医综合病理学知识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