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到后期,大家会发现,考研并不难。这个难是指知识的难度。为什么考试分数不高呢?知识点太多,记不住。法律硕士尤其如此。面对大量的法条,想想就头疼,怎么办呢?化整为零,蚕食消化。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法硕考研重点知识: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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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真题-贪污罪

考点1贪污罪【真题解析】

1.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B)。(2018-专-8)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

【解析】甲和乙串通,利用乙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征收补偿款二人构成共同犯罪。由于征收补偿款是国家所有的公款,所以甲、乙二人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B) (2018-专-9)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解析】理由同上。

【同类考点总结】本题中,甲、乙合谋骗取国家发放的征收补偿款,甲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乙明知道甲要骗取国家的征收补偿款,还帮助其骗取,其行为既构成甲诈骗行为的共犯,也构成滥用职权罪(乙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200万元的巨额损失)。

如果要将甲、乙的行为认定为行贿罪和受贿罪,则甲的行为另外构成诈骗罪,乙的行为另外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和滥用职权罪(择一重罪论处),并且都要数罪并罚。但是,题目只允许选择一个犯罪,那么只有贪污罪可以覆盖所有的犯罪行为。认定甲、乙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也不违反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

3.甲与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乙合谋后,由甲在乙值班时将库存物资运出。销赃所得3万元由二人平分。在本案中(A)。(2010-专-16)

A.甲、乙都构成贪污罪

B.甲、乙都构成盗窃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贪污罪

D.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乙构成盗窃罪

【解析】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盗窃行为。

由题干所述来看,甲、乙二人系勾结,利用乙的职务便利将库存物资运出,应当成立贪污罪的共犯。A项正确,BC项错误。

理论上认为,盜窃一般财物后进行销赃的,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另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既然甲与乙成立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甲自然就不可能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项是错误的

以上就是2020法硕考研知识点:贪污罪,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经常做些练习,自我检测和反馈,不要只看书哦。更多法硕考研知识点,欢迎继续关注本栏目,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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