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1974年7月,印刷厂工人康某利用工作之便,套色印刷10元面值的人民币101张。同年8 月3日晚,康某在某商店里用伪造的货币购物时,引起售货员的怀疑,当售货员对照灯光查验货币时,康某心虚,拔腿就跑。售货员呼喊,康某被一恰好路过的公安人员抓获,带回公安机关审查。在看守羁押期间,康某脱逃,偷渡出境,到国外定居。1995年12月7日,因其父病故,康某悄悄从国外赶回家中探望,公安机关得知后将其抓获。人民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处康某有期徒刑五年,康某不服判决,以追诉时效已过为由提出上诉。请分析康某的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并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五解答:康某的行为未超过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8条规定,在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