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流动资产评估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管理基础好、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业企业相比较,可获得超额利润。一般来说,商誉具有如下特征:
(1)商誉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可确指的资产分开出售:
(2)商誉是多方面因素作用形成的结果,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以任何方法单独计价。
(3)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能产生收益的无形资产,而只是超过企业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
(4)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起来的一项价值。
商誉与商标是有区别的,反映两个不同的价值内涵。企业中拥有某项评估值很高的知名商标,但并不意味着该企业一定就有商誉。为了科学地确定商誉的评估值,注意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必要的。
,商标是产品的标志,而商誉则是企业整体声誉的体现。商标与其产品相结合,它所代表的产品质量越好,市场需求越大,商标的信誉越高,据此带来的超额收益越大,其评估值也就越大。而商誉则是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企业经营机制完善并且运转效率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高,信誉就好,其商誉评估值也就越大。可见,商标价值来自于产品所具有的超额获利能力,商誉价值则来自于企业所具有超额获利能力。
第二,商誉作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与企业及其超额获利能力结合在一起的,不能够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商标则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可以原组织继续存在的同时,转让给另一个组织。
第三,商标可以转让其所有权,也可以转让其使用权。而商誉只有随企业行为的发生实现其转移或转让,没有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