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其他说明
1.我校各学 院(中心、所)将在学校 确定的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基础 上,根据招生 计划和复试差 额比例,确定进入 复试的考生名 单。参加复试的考 生名单将由学 校各学院(中心、所)公布。复试差额 比例一般不低 于120%。合格生 源比例不足的 专业,按实际 合格生源数组 织复试。
2. “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 划”“三支一扶 计划”“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 ”“国际中文 教育志愿者 ”“退役大学 生士兵”等加分项目考生 ,应在中国 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报名时按 要求填报相关 信息 ,可按照规定享受加 分政策。未按 规定申报的, 不享受相应加 分政策。加分 项目不累计 。
3.符合少数 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 和户籍在国务 院公布的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 业单位为原单 位的少数民族 在职人员 )并已按规 定申报的考生,按照教育 部规定的初试 成绩要求进入 复试。
4.我校复试 原则上采用现 场复试方式进 行,预计将于 3 月下旬陆 续启动,请考生及 时关注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 网及各学院(中心、所 )发布的相 关通知,保持联系 方式通畅,及 时做好相关准 备工作。具体 复试安排以各 学院(中心 、所)发布 的复试通知为 准。
原文链接:https://www.yz.sdu.edu.cn/2025/2025fenshuxia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