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按照往年研招院校安排,各大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陆续发布,院校招生简章主要功能是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其中报考条件、报名日程、联系方式是核心内容。文都考研小编整理“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希望各位考生尽快熟悉报考章程,做好复习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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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78年6月,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武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第 一任所长为中共一大代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哲学家、教育家李达。现任党组书记张忠家,院长刘光远。
建院以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改革兴院、制度治院的办院方针,认真履行专门智库、理论阵地、学术殿堂、人才基地的社科功能,以打造新型智库、建设中部最 强、全国一流的地方社科院为奋斗目标,经过50多年的辛勤耕耘和创新发展,已逐步建设成为多学科、多功能、信息化、开放型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也是全国“东西南北中”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战略布局的关键单位之一。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 权的四个硕士一级学科授 权点:应用经济学(下设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四个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三个二级学科)、中国史(下设专门史、中国近代史、中国古代史三个二级学科)、政治学(下设政治学理论二级学科)。另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 权的两个硕士二级学科 授 权点:中共党史、企业管理。我院今年新增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 权点。其中,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为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史为省级特色培育学科,政治学为我院传统优势学科。具备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逐步形成了自身的研究生培养特色,锻炼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在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围绕自身定位,积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我院在研究方向和学科创新方面有着与普通高等院校不同的特点和优势,由此带出了一批特色专业方向的人才。如中国史授 权点的楚文化研究,培养的学生具备较强的研究楚文化、汉唐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能力,毕业后大多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从事研究与教学工作。还有产业经济学授 权点的农村经济和“三农”研究,区域经济授 权点的长江流域经济、城市群研究,在我国学术界和教育界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二是在研究生教育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与高校模式相互借鉴、相互补充的教育特色。我院作为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注重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我院长期以来实行“一带一”的导师制。一方面,增强了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责任心;另一方面,研究生有大量的机会与导师见面,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能够更好地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是锻炼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和教师队伍。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我院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汇聚了朱剑农、张培刚、夏振坤等大师级的学术名家和众多的知名学者,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目前,在60余名导师队伍当中,有中组部直接联系专家1名,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40名,高等院校博士生导师8名,企业领导等兼职导师9名;中青年教师中,有58人具有博士学位,15人在读博士研究生。在教学实践中,我院的导师和专家们,紧紧围绕我省战略目标的实施,带领学生深入基层、企业、农村调研,开展理论宣讲、成果推广、决策咨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30余年来,我院毕业硕士研究生1000多人,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一大批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其中,有23%的学生考取博士和中央、省、市公务员,有35%的学生进入大中型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他们当中,有省部级领导2名,厅级领导20余名,有超过50%的人工作在处、高级职称及公司高管岗位上。近5年,省纪委、省安全厅、武汉市科委等单位的人事部门主动上门联系,要求录用我院毕业学生,这是对我院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培养研究生方式的充分肯定。
学院位于世界最 大的城中湖、国 家级风景区——东湖之滨,与湖北日报报业集团、省博物馆、省艺术馆毗邻而居,拥有一栋9000平方米的研究生综合教学专用大楼。秀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楚文化氛围,先进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为学生们学习、生活、成长提供了优良的环境和有力的保障。
二、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面向全国招生,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素养,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和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要求。考生的学历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 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 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 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 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所有学历均须从学信网可查或者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四)全国统一考试
1、准考证的打印: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4、复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为2022年3月中下旬,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