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条件
第 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 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 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 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见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第三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 一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 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网上(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以及个人学术材料复印件。
专家推荐书下载网址:https://www.swpu.edu.cn/gs/zsgz/zlxz.htm
(三)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且报考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见下表)。
学院 | 招生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1(非全日制)油气井、油气田开发与海洋油气工程 02(非全日制)油气储运工程 |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 085901土木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经济管理学院 |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1(非全日制)(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 |
第四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章程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接收的推免生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五条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六条 为加强能源领域和人工智能领域相结合,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我校交叉学科发展,2022年我校在以下专业设置交叉学科: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0820J1 | 能源与人工智能 | 智能油气工程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18J1 | 能源与人工智能 | 地质大数据与智能油气勘探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0805J1 | 能源与人工智能 | 智慧新能源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0775J1 | 能源与人工智能 | 智慧新能源 |
第七条 为重点支持基础学科、重点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探索实施研究院实体化招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2022年我校将在9个学院安排研究院招生计划,鼓励相关学科专业和研究院联合培养。具体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