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5考研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 家 承 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 家 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 家 承 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 获得国 家 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 家 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 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考试与录取
(一)推荐免试:我院部分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申请办法在《外交学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 公布。
(二)统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复试时间计划为2024年3月至4月,具体详见届时公布的《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三)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四)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能按期毕业,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与奖助
(一)收费标准:英语口译、日语口译学费20000元/年,金融硕士学费30000元/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住宿费900元/年(沙河校区)。住宿费和学费逐年缴纳。
(二)奖助政策: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含两部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40%);二等奖学金5500元(比例40%);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20%)。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另外,学生可自主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每年根据国家拨款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说明详见具体通知。
(二)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任何参考书及复习资料,也不代为办理采购。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学院。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院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四)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教学区包括沙河校区和展览路校区,一般情况下,学院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
(五)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有关招考问题可通过电话(010-68323297)和电子邮件(yzhb@cfau.edu.cn)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考生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我院研究生部官网(https://yjsb.cfau.edu.cn/)回答或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经常浏览我院研究生部官网。
(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如查询招生简章、招生进度、初试成绩、复试情况、录取情况等,均可在我院研究生部官网上进行。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也只在网上公布,不再函寄。
(七)我院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硕士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八)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口译、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日语口译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九)本简章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授 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规定及相关招生问题有解释权,如有政策调整,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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