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在复试过程中,坚持探索和遵循科学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规律;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各方面考查和客观评价;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政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录取结果公开;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室、研究生教育院和相关二级学院领导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二)各硕士学科专业导师组组长召集组究生入学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复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小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时配备一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记录等相关事宜。

  (三)外语学院组成若干外语复试小组,负责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外语复试工作。

  (四)为推进校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部分专业的笔试和面试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

  (五)复试试题、答案在考前均属国家机密,各二级学院和复试小组参照初试自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试题保密和保管工作,防止泄题和漏题。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含总分及单科,详见附件一、附件二),从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为差额复试。

  (三)复试前研究生教育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名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降20分,单科下降5分。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六)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七)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四、复试的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 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5、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另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

  (二)时间安排

  学术型专业:

  ●4月12日上午8:30——12:00复试考生到我校长宁校区体育楼报到,查看复试具体安排。

  ●4月12日下午2:00——4:00专业课笔试。

  ●4月14日——16日专业课面试。

  ●4月13日上午8:30——下午4:30英语口语测试,下午3:00开始英语听力测试(分组分批交叉进行)。

  ●4月12日——15日考生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月15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科目另定。

  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4月18日上午8:30——11:30复试考生到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三会议室报到,查看复试具体安排。

  ●4月18日下午2:00——4:00专业课笔试。

  ●4月20日上午8:30起英语口语测试,下午1:30开始英语听力测试。

  ●4月19日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面试。

  ●4月21日法律硕士(法学)专业面试。

  ●4月18日——21日考生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4月17日上午8:30——11:30复试考生到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中心报到,查看复试具体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