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语语法中包含的名词性语法从句,除了主语从句和宾语从句之外,其实还包括表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两种类型。
⑴表语从句
It is the question.
It is that whether I should disgracefully survive or smartly disappear.
个句子,很明显是一个简单句。主语是It,系动词是is,表语是the question.但在第二个句子中,出现的动词有is,should survive和should disappear三个。我们知道任何句子都是简单句的幻化,也就是说句子里面只可能出现一个谓语动词。根据长难句的分析步骤,我们可以肯定whether后面一定是从句,所以核心动词是is.而that引导的从句作表语,我们称其为表语从句。但是为什么这个句子中有that和whether两个连词呢?在这个句子中,that是个引导词,可以省略,而whether本身就是wh-疑问词,可引导从句。总之,从句的判断,是基于核心动词的寻找的。当确定了句子的核心动词后,其他部分的成分就很容易判断了。那我们该怎样确认它是一个表语从句呢?表语从句可以遵循以下标准:①用从句代替名词,充当句子表语;②充当表语,即为表语从句。
⑵同位语从句
We found out the fact,the murder.
We found out the fact. We found out the murder.
We found out the fact that he was killed.
在了解同位语从句之前,我们先看几个句子。个句子的主语和句意均完整,在这个句子中the murder是名词作同位语,解释前面的名词fact的内容。其实这句话是一个句子的省略,我们可以将其还原成两个句子,并且都是名词性的宾语:We found out the fact. We found out the murder.我们可以发现the fact和the murder是充当同样位置的语言内容,是为说明句子内容的。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同位语的三大特点:①为名词作同位语;②本身是名词词性;③起解释说明的作用。
我们再看一下后面这个句子:We found out the fact that he was murdered.在仔细观察后,我们可以发现第三个句子和个句子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不同之处在于:个句子是名词the murder做同位语,而第三个句子则是从句that he was killed作同位语。也就是说,同位语从句应该在名词后面出现,起解释说明作用,它其实是用从句替代名词,充当句子同位语的。凡是符合这些条件的,我们都可以称其为同位语从句。
总之,英语中从句的名字,是根据成分来命名的。充当什么成分,我们就把它叫做什么从句。只要牢牢把握住这一点,想要区分出到底是何种从句,并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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