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同学反映,法律硕士宪法学部分知识繁杂,识记内容及较多,这是大家复习时觉得比较头疼的地方,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是记忆加上总结才能达到比较好的复习效果,关于宪法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时间和年龄等考点,给大家做了简单的总结,助于大家高效记忆。

1、世界历史上部成文宪法:1787年《美国宪法》

2、欧洲大陆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部宪法,我国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1954年宪法

4、我国现行宪法日:12月4日

5、1993年宪法修正案县级人大任期3年改5年

6、2004年宪法修正案乡级人大任期3年改5年

7、选举: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有选举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举委员会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不服,可以在选举日前5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

8、直接选举使,选委会汇总推荐代表候选人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在小组讨论后确实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的2个月前,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非常情况不能选举的,常委会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完成选举。

10、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年满40周岁,在香港、澳门通常连续居住满20年,并在国外无居住权(澳门不需)的特别行政区泳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12、年满23岁的公民,可以担任法官和检察官,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除外。

13、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任职资格: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45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以上就是法硕(非法学)宪法时间、年龄知识整理,总结并不详尽,但是是法律硕士考试中考频比较高的考点,也是大家学习时容易混淆的地方,希望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