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是记忆的不二法门!文都考研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法学考研复习: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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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则
1.概念:
指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规则的准则,或者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
2.逻辑结构:
①假定(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事实状态的预设);
②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③法律后果(含肯定式后果和否定式后果)
3.分类:
①以内容为依据进行分类:
(1)义务性规则:直接规定人们从事或者不从事一定行为的规则,包括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两种。
(2)权利性规则:规定人们有权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具有性和选择性的特点。
(3)权利义务复合规则,同时具有权利义务双重性质的规则
②以功能为依据进行分类:
(1)调整性规则,功能在于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特定的行为模式,其特征是先有行为,后有规则;
(2)构成性规则,功能是组织、允许人们按照规则所授予的权利(权力)去活动,其基本特征是先有规则,后有行为。
③按照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1)确定性规则:是内容明确,结构完整,可以直接使用的规则。
(2)非确定性规则:是内容不明确,需要其他规则加以说明、补充的规则,又分为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委任性规则适本身并未规定具体行为规则,而委托或其他机关加以具体规定的规则。准用性规则即没有规定具体行为规则,而要参照其他法律条文或法律的规则。
④按强弱程度划分:
(1)强行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主要包括禁止性规则和命令性规则;
(2)任意性规则,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允许人们在法律范围内从事自己应该从事的合法的所有事物,允许人们在法律范围内自行决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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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
1.概念:
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2.特征:
①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的特点;
②稳定性程度比较高,不因个人、社会条件而发生变化;
③没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也没有确定的法律后果的设定,而只是一些抽象性、一般性的公理;
④覆盖面广,适用性非常广泛,可以运用于许多法律领域,对具体的法律运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⑤逻辑形式主要体现在:结构上比较简单,一般不设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陈述上一般都是一些陈述性
3.分类:
①以基础为依据划分:
(1)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和其他政治共同体为了达到某一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任务而制定的方略;
(2)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则
②以覆盖面为依据划分:
(1)基本法律原则: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
(2)具体法律原则,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律领域的法律规则或出发点。
③以内容为依据划分:
(1)实体性法律原则:规定实体法律规定的原则;
(2)程序性法律原则:调整程序上的法律关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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